《世界体育报》撰文称,根据体育仲裁法庭(CAS)的裁决,巴塞罗那足球俱乐部将面临50万欧元的罚款,这是由于违反了金融公平竞赛的规定。
该决定得到欧洲足球协会联盟的支持,并被CAS确认。仲裁庭指出,巴萨在计算收入时试图将来自资产销售的非经常性收益当作经营收入,这对于避免违反欧足联的经济规则至关重要。
法院认为,巴萨通过出售25%电视转播权所获得的收入被伪装为普通收入,而非非经常性收入,这一行为得到了证实。
判决中指出:“该小组认为,巴塞罗那俱乐部的违规行为是故意的。”此外,判决还提到,俱乐部本可以承认错误并予以更正,这样原本可以将罚款减少到80000欧元。然而,CAS表示,巴萨坚持将以2.67亿欧元出售的西甲转播权的15%归类为经营收入,这进一步强化了俱乐部行为故意的结论。